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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县书记的“剽窃”不算腐败?

陕西富县县委书记涉嫌“抄袭”,初闻不以为然,现在我们领导大都请人捉刀代笔,署上自己的名号就是原创了,“抄袭”多数是捉刀人偷懒。

然后就看到李书记检讨了,依然不感兴趣,做做戏,过过场总是要的,难不成说是捉刀人干的?但今天看到新闻:当地官方说“抄袭者”没有找到。顿时大跌眼镜,有兴趣聊了。

荒唐富县,查一个抄袭者有多难?把天下人当白痴啊?什么叫“抄袭”?就是一个人公开的文章,被人发现是抄袭的。“抄袭”一旦成立,“抄袭者”也就验明正身了。

难道现在“抄袭”归抄袭,“抄袭者”归抄袭者?不会吧,这只是陕西富县在混账。

该延安出面管教了,富县书记是“一把手”,能管他的只有延安,任李书记这样耍无赖的,责任肯定在延安。

江湖上有规矩,什么叫“文责自负”?你可以叫别人代笔,但文字的责任是你的。如果富县人玩博客,有人请代笔,不小心弄了篇反动的,李书记会怎样查处?放过博主查代笔的?

让这种官员继续丢人现眼,是延安的问题。估计他们也没当回事,这种事怎么可以让富县自己了呢?李书记是延安市委派过去的,也该“文责自负”。

而且,刊文单位也是延安姓党的媒体,审稿的编辑和总编都有责任。李书记抄袭的可是新华社的文章啊,那一干人,都不认得新华社?

忽而慨然,以前说某地“笑贫不笑娼”,现在延安也是“反腐不反剽”啊。

说“抄袭”是客气的,公开发表的文章,“抄袭”就是“剽窃”。目前,富县书记的问题,应该是涉嫌“剽窃”,与代笔者无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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