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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外婆”不是普通话?

据说,上海市教委把“外婆”改为“姥姥”的理由是:“外婆”是方言,不是普通话。

电视台采访一语言专家,他是反对这样修改教材的,但也承认,“外婆”确实是方言,而北方话“姥姥”已经被吸收进了普通话。

直觉告诉我,他们这些话有问题,但自己不是修语言的,一下子切不准问题的脉。

反复琢磨了一天,向晚才算弄明白,那些官员和专家的“混账”,真是“混”得厉害。

摘录下普通话定义: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,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,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标准汉语。

其中“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”,大概有两层意思:一是普通话不是全盘照搬北方话;二是其它方言也有吸收进普通话的。

这些都清楚地表明,“方言”一旦被吸收进了普通话,就不再是方言了。
那么北方话和南方话当中,哪些“方言”可以进入普通话?哪些不可以进入?

标准是专家们玩的,但我猜想,入选的那些方言除了有使用性,至少得有对应的文字,且读音是普通话的。

所以北方话中,那些使用性不强,又找不到对应文字的方言,就进不了普通话序列;

同理,南方话中,使用性强,且找得到对应文字的,就自然被吸收成为普通话了。吸收的过程,就是让读音与文字一致。

譬如“外婆”,作为上海方言,它的读音是“俄啊
簿”,但其人文关系含义的对应文字是“外婆”,改成普通话读音,自然就是普通话序列了。

所以,“外婆”就是普通话,根本不是方言,教委将之改成“姥姥”,是对普通话的歪解,对原作的不尊重,更是在误人子弟。

如这样说还不够清楚,可再举一例。天下闻名的“外滩”,如用上海话念,与文字无法对应。但改用普通话发音,语音与文字一致,就是普通话了。

没人会怀疑,“外滩”不是普通话。那“外婆”为什么是“方言”呢?
(我的博友中语文高手多,这班门弄斧算是交作业,如错了请老师们斧正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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