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些年轻的委员很牛的,说起话来不带水分,议政能力犀利,远超过一些公务员。关于民生大投入,他们的思路很清新:希望政府不要再那么辛苦了,不要硬背着父母官的沉重负担。民生的钱怎么用,最好听听民众的意见,否则政府用了好多,民众却不知情领情,老没劲的。
有个青年律师委员的话很中肯:很多实事,不该政府出面办的。即使要办,也应该事先做做法律评估,征求民众意见,和民众有个约定,否则后患无穷。他举了一个实例,上海有一个区当时为了“迎世博”整治市容,用公款拆掉了一户居民窗户上挂了十多年的破雨棚,装了一个新的。结果新雨棚用了两年掉下来了,砸了路人的头,搞到法院,应该谁赔钱?
居民说:我不可能赔钱的,这个雨棚不是我装上去的,谁装谁赔。是的,只能政府赔了。找工程队?早过了保修期了,也未必和人家签过相关的责任书。然而问题来了,政府为民众装了多少个雨棚啊?还有空调外机架,从此就得年年派人去检查,去维护,背上一个包袱。
类似的事情很多,政府办老人助餐中心,万一食物中毒怎么办?估计有点烦。年轻人的观点很有启发,干脆把钱贴给老人。类似装雨棚的事,应该政府统一付费制备,让居民自己安排装,签好监督安装责任和维护的协议,没有必要越俎代庖,大包大揽的。
包括现在的廉租房、公租房和共有权房,方法中都问题多多,政府往往吃力不讨好,出了钱反遭骂,因为有个公平问题。中国人很多贫富一夜间的,住在廉租房里的人,中了一个彩票大奖,他还能继续住吗?或者做生意发了财,买了商品房,他需要从廉租房或者经适房里搬出来吗?现在都没有规定,以后哪能不造反?
发人深思,法治是一个很现实的需求,不是需不需要的问题,唯一需要的是操办者的意识。民生问题,首先是法治问题,真有道理,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,法之使然,才不得不想。古往今来,因果是一直不绝的故事,最不想发生的事,最可能发生,通常也最容易发生,所以才有民生问题,得做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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