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万支无效疫苗流入社会,一个新名词诞生:“问题疫苗”。
官方和媒体这样说,估计是不想引发社会的过度恐慌,“问题”一词留有点空间,好像还没有定性。谁知道,舆论却因为“问题”而热闹了。
先有业内专家点破,“问题疫苗”的本质是杀人。然后就有了关于《疫苗之殇》的争论,有人批评,“殇”字被滥用了。
然后又有很多专家出来说话,说“问题疫苗”就是无效或可能无效的疫苗,不是“毒疫苗”。
其实,问题就出在“问题疫苗”。一个模棱两可的新名词,各方的理解也就多元了。说的都没有错,只是此疫苗不是那疫苗罢了。
譬如《疫苗之殇》,讲的是正常疫苗的不良反应。虽然比例极低,但中招的人和家庭却是百分百的承受,值得社会同情,科研人员也应该继续努力。
但是这种“殇”,与目前的“问题疫苗”,是两回事。正常疫苗的不良反应,与“问题疫苗”能是一回事吗?那是不正常的疫苗。
为什么不正常?因为流通过程中的“冷链”断了。疫苗都是生物制品,需要冷藏保存,在常温下有失效的可能。
然而也不是“毒疫苗”,失效的疫苗,不等于有毒。打了有可能无效,但不会因此而“殇”,这也是要交代清楚的。
1,正常疫苗有不良反应,造成的后果,串起来看也很严重。有人写成文章,叫《疫苗之殇》,但与本次疫苗危机无关;
3,正常疫苗需要空间保证,通过正规渠道流通,这是政策空间。物理空间,则需要“冷链”保质。本次危机中的疫苗,脱离了政策和物理空间,有可能失效或减效,毒性到不至于。
其实,专业的理解很简单,疫苗是药是不是?以我国现行对药品的法律把握,只要不是“正常”的,一律都以“假冒伪劣”称且处置。
什么叫“正常”?正规厂生产,批文、包装和有效期都对,采购的对象须持有效资质,符合规定的保存条件等。
以此来看,本次的“问题疫苗”,在政策空间上是流通环节断了,没有资质的个体在主导购销,就这一条,已足够形成判断,那是“假冒伪劣疫苗”。
当然物理空间的“冷链”也错了,但相比政策环节的判断,这份量就轻了,即使疫苗没有失效又怎样?还可以用吗?食药监的规定很清楚。
所以一开始称“问题疫苗”,并不是性质尚难断定,估计是怕引起民众恐慌。可以理解,但由此就七扯八扯起来,争论得一锅粥了。
正好是医界中人,对食药监也比较了解,不妨道破其中的乌苏。就是因为“问题”的模糊,才引出来那么多的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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