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了湖南永州警方对民妇唐执行劳教的说明,看了一些相关的报道,头脑里泛出的是柳宗元的散文《捕蛇者说》,感叹永州的民风刚烈,一个母亲为受害女抗争的不屈不饶,使唐有点像《杨乃武与小白菜》中杨乃武的姐姐杨淑英。但与体制斗,她得付出代价,因为不当“上访”,被警方执行劳教一年半。
警方在说明中只涉及了唐“上访”的过激行为,没有说明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,只披露了相关“劳教”的那段真相,至于案子为什么拖了五六年时间?当初唐以死相逼时,警方是否已对她未成年女儿被逼卖淫的恶性案件立案侦查了?不在说明中。法院没有采信的由冷水滩派出所出具的案犯立功证明是怎么回事?其中是否有枉法行为?抑或有人在学雷锋?都不包括,而这至少是唐“上访”的理由之一。
不明白永州警方为什么要去蹚“劳教”的浑水?因为唐的“上访”有针对警方的案由,警方自己拿下就欠妥了,应该交法院去处理的,至少得给她一个公正的审判,也给她一次法制教育的机会。如果能把所有的真相呈堂证供,舆论就不会起疑,警方也不需要为了判她“劳教”而作说明了。现在这样,人们就会联想到杨淑英的。换个角度看,也许唐就是个不畏强暴的“义母”,尽管行为有点过激,但什么叫“是可忍,孰不可忍”呢?
脑中尽是柳宗元的文字:“永州之野产异蛇,黑质而白章,触草木,尽死;以啮人,无御之者…”读中学时背得太熟了,忘也忘不掉。还清晰地记得老师在课堂上的讲解,说封建社会时代的劳动人民水深火热,我们今天的生活如何幸福!永州的领导一定读过这篇大作的,永州警方人士也不该忘记,中国人认识永州,从柳宗元的《捕蛇者说》导入。
可是我们今天还得延续柳宗元的视线,他知道很多事不是他可以改变的,但还是留下了观点,“故为之说,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。”假如永州警方觉得光明磊落,请给一个为受害女抗争的母亲以公正审判的机会,让律师为她辩护。绕开公堂让一个“上访”者去“劳教”的做法,太土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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